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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今日头条】事关疫情防控用药!刚刚洛阳发布提醒告诫函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22/12/8 2:49:14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  刚刚,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市场价格秩序,保障洛阳疫情防控用(药)品市场价格稳定,该局发布提醒告诫函,提示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对抗病毒药品、消毒杀菌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。

  ■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加强价格自律行为,增强社会责任感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、质量合格的商品,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。

  ■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,切实做到标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
  ·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;

  ·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

  ·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、价格公示制度,虚构原价、误导性价格标示、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;

  ·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,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;

  ·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,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;

  据悉,对于借疫情防控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物价、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,一经查实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;对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。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;有价格欺诈行为的,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;对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囤积居奇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行为的,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;对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,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、紧急措施的,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如果您发现价格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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